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规范管理,从严落实,日常细节筑食安防线|监督|农产品|

规范管理,从严落实,日常细节筑食安防线|监督|农产品|

发布时间:2024-04-02 15:58:27

  1. 怎样,严格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
  2. 如何从严执行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纪律
  3. 什么是严格式管理

一、怎样,严格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全员规范意识。  严格规范是全员的规范,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的事,“走过的路”方向正不正、“做过的事”该不该、“说过的话”对不对、“留下的影”优不优、“赢得的执行力”强不强,总结经验教训,弄清今后怎么办,真正理解“整顿是解决今天的难题、规范是引导明天的方向”,这样我们的工作标准才能得到推行,工作制度才能得到落实,工作效率才能得到提高。因此,要想推动企业的严格规范管理,首先必须加强全员教育,通过教育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严格规范是内在要求,是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规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推进行业市场化改革,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恪守各项行为规范。严格规范是实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建设严格规范的企业,要坚持从解决“注重自律”重要课题入手,高度重视行业自律,切实增强规范意识,明确规范主要任务,突出规范工作重点,完善规范工作机制,讲诚信、重和谐、负责任、有秩序,努力使行业更加严格规范。每位员工都要切实增强规范工作的自觉性,严格按照各项规范来履行职责,谋求发展,否则,将会受到应有的制裁甚至是淘汰。  二是完善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认真对照上级各项规范要求,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善,使每一项工作都有制度可依、有规章可循,并将完善后的规章制度全面上中国、上墙,便于大家在平时工作中进行认真对照,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要继续把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的作为有力抓手,深入细致地推行各岗位工作标准,严格以标准化来促进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的转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步调一致,为了共有的目标而不懈努力。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办公水平的条件,不断适应新形势要求,调整完善内部办公中国络,提升信息办公水平,要将凡是可以流程化、痕迹化的事项全面纳入信息流程办公,以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方便工作的考核,加强工作的监管。通过完善制度,探索建立行业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工商企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长效机制的方式;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和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通过严格监管,加强企业及员工的自律意识,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营造行业适度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努力克服非市场因素和各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严格内部监管,突出绩效考核。  严格内部监管要从优化监管制度入手,注重实效,建立起有效防范问题发生和及时发现、处理问题的内部监管长效机制,让大家不敢违规、不想违规、不去违规。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监管,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加强内部监管,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加强重大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特别是新大楼建设等重大事项监管,做到阳光操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体系。考核要注重“绩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干实事、干成事的人员加分,给出勤不出力、出工不出效的人员减分。  为实现以上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1.加强意识。加强行业规范建设,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增强规范意识。首先,要从企业的发展实践充分认识规范的必要性。始终把规范作为工作的突出重点,深入进行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两项检查等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行业生产经营秩序不断好转,推动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第二,要从企业管理体制的特点充分认识规范的重要性。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深化企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必须对自身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使严格规范成为行业的自觉行动,在社会上树立良好形象。企业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全面加强内部监管,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管理行为不断规范,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克服松懈厌战思想,采取更加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必须明确,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内部管理,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建立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社会形象,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第三,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的新要求,充分认识规范的紧迫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必然对法制建设更为重视,对规范要求更为严格。在新的形势下,努力提高全行业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严格约束和规范行业自身行为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要从深刻变革的社会环境和更为广阔的时代背景上,深刻认识加强规范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规范的紧迫感,进一步增强规范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如何从严执行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纪律

一、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纪律制度落实

(一)建立督查监督机制。委纪律检查小组、纪检监察室要建立日常督查监督机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效能低下、服务质量不高、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贻误工作者,初次违反工作纪律,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写出书面检查并在会议上做检查,第三次违反领导进行约谈,被市纪检委以上督查组检查通报批评的,除及时进行纠正并通报外,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无论是委机关工作人员还是二级单位工作人员,都是农委系统的一员。无论哪一级的工作人员纪律方面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全为系统的形象。

为此,机关各科室、委属二级机构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同时,要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自己分管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自己分管的工作人员纪律方面不出问题。

二、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一)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或有重大活动时,委领导、机关各科室、委属二级机构负责人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脱岗,值班期间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不得置之不理或随意处置。对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事,一般同志要向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向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要向委主要领导说明情况,说明公务内容、去向及返回时间,经许可并报委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外出公务,同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私自离岗外出。凡未按规定做出说明或打招呼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因病、因事请假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批准权限请销假,并将请假条报纪检监察室备案。委领导因公外出或因病、因事请假,需向委主要领导请假;机关各科室、委属二级机构负责人因病或因事需要外出,必须根据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科室一般工作人员需要向科室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

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及以上由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上班后要及时销假。凡无故不上班者,机关工作人员按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和问责,事业单位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签订的用工合同执行。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与会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缺席。确有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参会的,必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会议期间,自觉维护会议秩序,同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严禁在会场上接打电话、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不准随意进出、随意离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其它事情。

(四)严格规范办公秩序。系统干部职工要按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脱岗聊天;严禁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内容;严禁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来客的接待、重要外事和招商引资活动除外,但须经委主要领导批准)。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准酗酒。在非禁酒时间和场合,要提倡文明饮酒、适量饮酒,以免影响有关紧急或突发事件的处理。

(五)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系统干部职工要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委党委作出的决策和工作部署,要雷厉风行抓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杜绝拖拖拉拉、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等现象,坚决做到服务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

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言行仪表文明、回答问题耐心到位,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良行为。

(六)严格规范公车管理。不准将公车用于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亲属、个人迎来送往等非公务活动;不准驾驶公车进行度假、旅游等休闲娱乐活动;不准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公车用于非公务活动;不准出租、出借公车供个人办私事使用;不准将公车停放在宾馆、饭店、商场、洗浴中心、歌舞厅等公共场所和休闲娱乐场所;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借用公车办私事。

节假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停驶,有特殊公务活动需要使用公车时,必须向分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车,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要及时返回封存。委领导和机关各科室、委属二级机构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委办公室对驾驶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公车私用现象。

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工作纪律是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直接反映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面貌、工作态度,关系到全系统的整体形象。近期以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问题的明察暗访已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除责令整改外,也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虽然农委系统

干部职工在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方面已有明显改进,但个别单位及工作人员政治敏锐性不强,依然我行我素、不同程度的存在庸、懒、散、漫等问题,损害了委系统的良好形象。

在当前全市上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快推进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委系统干部职工必须认清形势,深刻认识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作为事关全委形象、事关个人形象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根本上解决纪工作律不严、工作作风涣散、服务环境不优等问题。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有明确规定,共十三条。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 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 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参考资料:郑州市政府服务网-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

三、什么是严格式管理

会计控制必须适应于会计的内部管理需要,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应保持会计选择的多样性。如果会计规则过于严格,必将限制会计控制职能的发挥。但是,也应当认识到,严格的会计规则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规范会计控制职能。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已经从简单记录经济事项、向所有者报告管理者经营业绩,发展为向股东和内部管理者等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这就要求提高会计报告的质量,使会计职能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得到充分发挥。